背景:#EDF0F5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3 #EAEAEF 默认  
阅读内容

考驾照不用去驾校 湖南机动车路考权下放市州

[日期:2010-11-27] 来源:  作者: [字体: ]

 

  从明年开始,全省将大力开展直接受理考生报名和网上预约考试工作,交警部门独立组织考试

  本报讯(记者 千灵坡 通讯员 雷文明)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改革工作会议获悉,从12月1日起,省交警总队将向各市州交警支队移交下放科目三(路考)考试组织权。

  2009年以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严厉打击驾考不正之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改革。去年,交警总队将科目二(桩考)场内考试权交由各市州支队自行组织,统一了全省科目一考试软件,全省考场全部启用了科目二红外线桩考仪,新建了一批场内自动考试系统,在科目三考试中引入了录音笔等监控设施,极大地提高了驾考信息化建设水平,提高了驾考透明度。

  记者获悉,目前全省14个市州支队中已有8个支队建成电子路考仪并正常使用,交警总队要求,其他支队明年3月底前必须完成电子路考仪考场的建设。同时将推行直接受理考生报名和网上预约考试工作。当前,群众意见很大的一件事情,就是参考学员无法与驾考部门建立直接联系,必须依赖驾校报考。从明年开始,全省将大力开展直接受理考生报名和网上预约考试工作,交警部门将独立开展考试组织工作,把驾校这块模糊地带从驾考体系中清除出去。

  同时,还将加强考场建设。各地要结合辖区的考生状况,加快驾考分考场的建设,对经济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的县市,必须着手规划建设县市分考场。

  科目三考试组织权下放到各市州后,省公安厅将严格设定驾考“高压线”,加强对驾考工作的监督检查,将在“平安在线”、“湖南公安交警政务网”上,开辟专门栏目,接受群众举报。

阅读:
录入:admin

推荐 】 【 打印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点评: 字数
姓名:
内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