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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拟出台三个医保管理规范*文件

[日期:2010-12-07] 来源:  作者: [字体: ]
我县拟出台三个医保管理规范*文件
 

  本报讯(唐建兵万铭竹)12月2日,县政府召开第70次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定点医疗机构和民营医院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原则通过了《长沙县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和《长沙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县政府正副县长及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参加会议,两名县人大代表和两名县政协委员列席旁听会议。

  据了解,我县医保参保对象有80余万人,包括基本医疗、工伤、生育等险种。医保管理对象复杂、监管难度大。为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监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促进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县医保中心借鉴上海、深圳、天津等地在医保监管方面的经验和模式,牵头起草了《长沙县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和《长沙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三个规范*文件。通过出台规范*文件,对监管的范围、形式、程序、违法行为、处罚标准等作出规定,规范执法程序,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另外针对我县医疗机构良莠不齐的局面,我县一方面对县内40多个医疗服务单位开展了全面大检查,及时纠正不合理收费行为,查处了湘江、华夏医院严重违规套取职工医疗保险金问题;另一方面通过严抓审批关和完善制度建设,加强了对医疗机构的监管。

  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庆红表示,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制定医疗保险相应的管理办法,确保医保资金安全势在必行。针对三个规范*文件草案,他要求相关部门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市民、医生代表进行广泛听证,及时进行修改和补充,争取明年元月一日正式施行。他要求县卫生局加强对县属医院的内部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加强县域内医院、诊所的合理布局,既方便于民、造福于民,又有利于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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