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社区工作的新要求,全面提升社区工作人员素质,更好地创建人民满意社区,服务居民群众,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0名社区工作人员,其中男*8名,女*12名。现就有关考试招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区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道德品质好;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史;
5、在星沙有住房;
6、毕业两年以上(有社区相关工作经历一年以上的面试成绩加五分);
7、具有良好的品行,个人信用报告无严重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三年内受过劳动教养和刑事处罚(包括免予起诉)的;
2、因经济或其他问题正被司法机关审查的;
3、有违法生育行为的;
4、不能履行居民义务的;
5、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确定的重点治安对象。
四、实施步骤
按照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的办法和程序进行公开选聘,具体步骤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 1月4日— 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星沙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房产证或购房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只限于直系亲属,且须出具与其关系证明和提供其居住的承诺书),有社区工作经历的单位证明,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1年1月9日(周日)上午8:30-11:30
2、笔试内容:只设一堂考试,《综合知识及公文写作》,其中综合知识占60分,公文写作40分。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公文写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2、面试时间:2011年1月18日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中《公文写作》成绩分数高的排名)并按照男女比例等额确定体检的人员。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则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湘人发[2005]31号)关于印发《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的要求实施。
(五)考察政审
对于体检合格者,经街道组织、纪检、计生、公安等部门进行审核后确定人选。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进行公示,并接受报考者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聘用及待遇
招聘人员均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每次聘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街道党工委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与社区签定《聘用合同书》,其工资福利待遇与社区同岗人员相同。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陈女士(星沙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85477099 15802504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