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国土资源局预征收土地方案公示[2011]第014号 |
根据长沙县城镇规划、长沙县春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长沙县人民政府预备征收春华镇春华山村(0.6173公顷)、金鼎山村(3.4125公顷)、武塘村(2.5271公顷)共6.5569公顷集体土地作为长沙县春华镇集镇开发建设项目用地。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示如下: 一、征地补偿政策和标准依据: 1、湘政发[2009]43号文件 2、《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及其实施办法 3、《长沙县人民政府关于执行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及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4、《关于长沙县征地补偿安置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二、农业人口安置: 一次*发放安置补助费。 三、生活房屋安置: 《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 本公示时间:2011年4月7日至2011年4月13日,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如对以上方案有争议,可于2011年4月14日前向我局法规监察科书面申请举行征地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