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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出台5个医改政策配套文件 年内完成基层医疗机构改革

[日期:2012-02-18] 来源:  作者: [字体: ]

  长沙县召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记者获悉,今年长沙县将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稳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工作,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卫生信息化建设的试点任务,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领导张庆红、李洪波、周志远、胡春山、曹艳萍、周辉斌、喻国华出席会议。

  2011年,长沙县全面启动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从2011年1月1日开始,长沙县在全市率先实施城乡医保并轨运行,城乡居民医保实现了“五统一”,在县域范围内实现了全民医保。在全县2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启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年减少老百姓药品费用支出2691万元。全年实施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项目建设12个,总投资5600万元。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步伐加快,启动了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6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新机制,基本建立了以工作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县乡两级绩效管理体系。

  今年是医改工作的攻坚之年,长沙县将紧紧围绕“率先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推进医改各项工作。为此,长沙县制定出台5个医改政策配套文件,分别是《长沙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长沙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补偿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长沙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实施方案》、《长沙县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

  今年长沙县医疗改革将着重抓好5个方面的工作。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公开选聘院长,推行全面竞聘上岗,实行全员合同管理,妥善安置分流人员,积极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绩效考核办法。稳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逐步实现“基药到村”,今年将在开慧和双江两镇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条件成熟后将推广到全县所有村卫生室。按照“制止新债、锁定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原则,力争2—3年内基本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债务的清理化解工作。今年5月我县将初步完成县卫生信息平台和县级卫生数据中心的建设,年底完成区域卫生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逐步消除“以药养医”,合理控制医药费用;转变服务理念,优化诊疗流程,推行惠民便民措施。

  长沙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庆红充分肯定了去年医改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关系到长沙县卫生事业的长远发展,必须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推进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配套改革,全面提升全县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和水平。

  张庆红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正确把握县医改工作的重点,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坚持基础设施和人才队伍两手抓,加快培养培训全科医生,统筹推进医改。要切实加大推进医改工作的力度,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政策落实,加强对医改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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