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长沙县就下发了《全国生态县建设基本条件及指标情况与职能部门责任分解表》。考核指标包括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社会进步、生态创建四大类40小项,到目前为止,40项创建指标长沙县多数已达标或超标。创建工作中需要大量投入的基础*工作和约束*指标基本到位:垃圾处置全覆盖、中心集镇污水处理厂全覆盖、水源敏感区截污减排、高污企业关闭整治、牲猪减量退出、畜禽粪污治理等项目在全省、全国已属领先地位。
目前,长沙县创建国家生态县与验收体系尚存在6方面的差距,亟待完善。绿色认证工作,目前长沙县主要农产品认证(无公害、绿色、有机)约为115个,面积仅20万亩,与认证达标60%差距较大。市级生态村创建工作,按照创建达标要求,今年长沙县还需创建60个市级生态村。节能减排工作,目前长沙县单位GDP水耗与创建达标体系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农业综合防治、农药化肥使用量达标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和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工作,需进一步加大对违法捕猎野生动物打击力度;加大水葫芦、水花生等外来物种的清除力度,全年将开展两次以上集中行动。此外,生态环境建设投入统计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张庆红指出,经过三年努力,创建国家生态县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要通过创建来进一步提升长沙县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的水平,紧紧抓住“树绿、山青、水碧、天蓝”八个字,巩固阶段*成果,为子孙后代建设一个生态宜居的美好家园。他强调,相关职能部门要坚持创建国家生态县工作不动摇,解放思想,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强力推进创建工作。要进一步理顺机制体制,明确“权随责走、钱随事走”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和国家生态县创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