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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二手房交易纳税将参照价格评估值 7月实施

[日期:2012-06-23] 来源:  作者: [字体: ]
22日,长沙市政府办公厅消息称,《长沙市存量房交易税收征收管理试行办法》将于7月1日实施。《办法》提出,地税部门将建立存量房(俗称二手房)交易申报价格比对系统,采用国际上通用的评估方法,借助房地产批量估价技术软件建立的估价模型,将待评估房地产就地理位置、建筑结构、朝向、楼层、层高、交易时点等主要因素修正得出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值。

  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高于存量房交易评估值时,按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征税;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低于存量房交易评估值时,按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值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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