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发布了“关于居民身份证指纹采集器选型推荐项目的公告”,向国内指纹采集器研发生产企业公开招标,开始启动居民身份证指纹采集工作。记者从长沙县警方了解到,将根据上级安排开展指纹采集工作。
据悉,去年10月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2013年1月1日起,一代身份证将停止使用,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记者通过长沙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了解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中使用的专用芯片在设计定型时已经预留了指纹信息储存区,增加指纹信息不必更换证件式样和芯片。在居民身份证中加入指纹信息,国家机关以及金融、教育、医疗等单位可以通过机读快速、准确地进行人证同一*认定,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防范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以及伪造、变更居民身份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并在金融机构清理问题账户、落实存款实名制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目前各地对于身份证采集指纹的时间表根据实际情况略有不同,长沙县将会根据上级的具体安排启动指纹采集工作。”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