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站办所、各部门单位: 为做好我镇政府采购工作,根据《政府采购法》和《长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街道)财政管理职能有关事项的通知》(长县政办函〔2012〕37号)精神,决定成立我镇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依法开展相关采购工作,并自觉接受上级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石 争 副组长:李祖荫 柳 波 专管员:李智高 成 员:饶 双 杨兴龙 叶耀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财政所),由柳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长沙县路口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