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长金管委[2013]2号)文件规定,“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须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贷款额度根据可贷款额度公式测算[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可贷额度按可贷额度公式计算低于2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20万元核定。”您月缴存额200元,若正常缴存一年以上,可申请贷款,估计可贷到20万元,具体您可拨打12329或到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五区管理部前台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