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共 长 沙 县 委 组 织 部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长沙县大学生村官择优定编招聘
简 章
为实现我县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打通来自基层一线的成长链,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政策精神以及《长沙县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长县办发[2011]6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14年面向我县大学生村官择优招聘镇街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招聘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服务期满6年的大学生村官;
2、服务期满3年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大学生村官;
3、近3年考核(含聘期考核)有两次以上优秀等次的2009、2010届大学生村官。
三、人员管理
编内聘用人员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四、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5、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6、身体健康。
五、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手续。
六、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
序号 |
招聘单位及代码 |
招聘职位及代码 |
编制*质及聘用形式 |
招聘范围 |
职位 计划数
|
招聘的条件 |
笔试内容 | |||
*别 |
最高年龄 |
最低学历要求 |
专业 | |||||||
1 |
镇街所属事业单位(101) |
综合 管理 (001) |
全额 事业编 编内聘用
|
服务期满6年的大学生村官;或服务期满3年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大学生村官;近3年考核(含聘期考核)有两次以上优秀等次的2009、2010届大学生村官。 |
10 |
不限 |
35 |
本科或国家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大专 |
不限 |
综合知识 |
七、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县委组织部五楼会议室。
2、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7日上午8:00—11月19日下午5:00(限工作时间内)。
3、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报名表、实绩考核加分申报表、一寸正面免冠相片3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以及身份证、学历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的信息应当完整、真实、准确。资格审查合格后当场领取准考证。
4、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八、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4年11月22日(星期六)上午 9:00-11:00,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考生可在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根据查分通知的规定在指定时间内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查分结果由县人社局公务员科向考生反馈。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九、实绩考核
根据《长沙县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长县办发〔2011〕68号)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面向大学生村官的定向考录实行实绩考核(具体见《实绩考核计分细则》)。按照笔试成绩占50%、实绩考核成绩占50%合成笔试与实绩考核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面试
1、进入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与实绩考核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与实绩考核综合成绩相同的,按实绩考核成绩高低确定,实绩考核成绩仍相同的,按近3年年度绩效考核平均成绩高低确定。
2、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在指定时间到公务员科领取面试通知单。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十一、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的,笔试与实绩考核综合成绩高者入围,笔试与实绩考核综合成绩仍相同的,实绩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笔试与实绩考核综合成绩高者入围,笔试与实绩考核综合成绩仍相同的,实绩考核成绩高者入围(依次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二、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人员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笔试与实绩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与实绩考核综合成绩仍相同的,实绩考核成绩高者入围(依次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3、若考察对象经考察后仍无合适人选,则该职位可空缺。
十三、录取、聘用及人员管理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
4、所有录取人员编制列入现工作所在镇街所属事业单位,须继续在原村(社区)服务1年以上。
十四、组织实施和监督
本次大学生村官择优定编招聘考试工作由中共长沙县委组织部、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长沙县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进行监督。本次公开考试招聘简章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负责解释。
十五、其他
报考咨询:中共长沙县委组织部基层办,咨询电话:0731-84014631;长沙县人社局公务员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电话:0731-84024416。
附件1:2014年长沙县大学生村官择优定编招聘考试报名表
附件2:2014年大学生村官择优定编招考实绩考核计分细则
附件3:实绩考核加分申报表
中 共 长 沙 县 委 组 织 部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