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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公布第3批恐怖活动人员名单及罪行(图)

[日期:2012-04-06]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三、帕如哈·吐尔逊

  帕如哈·吐尔逊(化名:艾布·穆罕默德),男,1972年1月23日出生,中国国籍,初中文化,身份证号:650202197201230053,系联合国认定的恐怖活动组织“东伊运”的主要骨干。主要犯罪活动:

  1、积极参加恐怖活动组织。2009年9月,帕如哈·吐尔逊伙同他人非法出境到中亚某国,后赴南亚某国加入“东伊运”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训练。

  2、煽动恐怖活动。自2009年以来,帕如哈·吐尔逊多次进行极端思想和暴力恐怖宣传。2011年5月,帕如哈·吐尔逊发表了恐怖声明视频,号召中国境内极端分子和恐怖活动人员针对中国政府进行恐怖活动。帕如哈·吐尔逊将该视频散布到30余个网站,供极端分子下载。受其煽动,多名在中国境内的极端分子非法出境参加恐怖训练,部分无法出境的极端分子则在中国境内实施了暴力恐怖活动。

  四、吐送江·艾比布拉

  吐送江·艾比布拉(化名:艾尔肯),男,1981年3月22日出生,中国国籍,高中文化,身份证号:653201198103220514,护照号:G13715589,系联合国认定的恐怖活动组织“东伊运”的主要骨干。主要犯罪活动:

  1、积极参加恐怖活动组织。2005年,吐送江·艾比布拉以学医为名赴西亚某国,2008年前往南亚某国加入“东伊运”恐怖活动组织,并接受恐怖训练。

  2、煽动恐怖活动。自2009年以来,吐送江·艾比布拉多次进行极端思想和暴力恐怖宣传。2011年8月,吐送江·艾比布拉与中国境内极端分子和恐怖活动人员联系,传授制作爆炸物的技术,教唆其从互联网上下载相关制作爆炸物的配方,并发展组织成员,针对中国政府进行恐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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