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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订酒店怄了气 长沙工商发消费提醒

[日期:2015-10-10] 来源:  作者: [字体: ]
假期出游,在网上预定酒店是一个关键,但是这个过程也会发生不愉快。今天下午,长沙市工商局12315发出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网上预订酒店要保留消费凭证,及时维权。

  网上订房间成功,入住时被告知无房

  

  国庆长假,吃住玩成为消费热点。记者了解到,餐饮住宿服务方面的投诉成为节日服务投诉的第一位。

  国庆期间,湖北的杜*向长沙12315投诉称,在网上已经预订了酒店,到达酒店时却被告知需要补价才能入住。杜*只能接受退款,另外找酒店。

  无独有偶,徐先生来自江西,国庆期间来长沙游玩,通过某网站预订了一间住房,并在网上完成了付款。不料到酒店后,酒店方称房间已经住满。徐先生随后发现,酒店方声称的“无房”仅仅针对在网站上预订的客户,其他消费者用双倍的价格还是能够入住酒店。

  长沙工商局指出,宾馆、餐馆应该按照网页承诺约定提供服务。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提醒:订房时留个心眼

  

  长沙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在预订酒店时,应该选择规模较大的知名网站,避免使用非法钓鱼网站,在订房之前要仔细阅读订房协议,最好在下单后与商家直接进行网络及电话联系,对所订房间的数量、住宿时间及房价再次确认。

  对订单、付款的页面进行截图,以防止抵达酒店后,商家因人多而临时涨价。明确住宿是否包括餐饮等其他费用,根据自己的需要消费。而在结账时要仔细核对点菜单和账单,对不合理的收费项目要及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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