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下午,湖南长沙县公安局官网贴出一则《关于《澎湃新闻》报道林大吉失踪一事的情况说明》,回应澎湃新闻的有关质疑。全文如下:
2015年10月10日,《澎湃新闻网》以“一号专案独家寻找林大吉:湖南男子10年前被警方调查带走失踪至今”为题报道林大吉失踪一事,经长沙县公安局局纪检督察部门核查,现就林大吉被我局原暮云派出所传唤到派出所后脱逃失踪一事,情况说明如下:
2005年4月,我局原暮云派出所在办理犯罪嫌疑人柳某明、陈某兵(均已被长沙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另陈某兵系林大吉姐夫)涉嫌盗窃、销赃摩托车案件过程中,发现林大吉有涉嫌盗窃、销赃嫌疑。2005年4月29日,我局以林大吉涉嫌盗窃犯罪嫌疑对其上网追逃(在逃编号T4301216012005070050)。2005年8月9日,在当地公安机关配合下,犯罪嫌疑人林大吉被暮云派出所从平江县家中抓获。经讯问,林大吉供述了销赃多台摩托车的犯罪事实。据当时看守林大吉的人员反映:10日凌晨3时许,林大吉乘看守人员疲惫睡着之际,携带手铐从派出所值班室逃走。在案件继续侦办过程中,2008年7月30日,犯罪嫌疑人林大吉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我局批准刑事拘留并再次网上追逃(在逃编号T4301216019992008070097)至今。
关于澎湃新闻报道中所提疑问的情况说明:
1、林还没有被警方抓捕,就已经刑拘在逃5个月了的问题。
情况说明:由于该案中,同案人员供述林大吉在2005年2月份销赃过摩托车,故我局在上网追逃时在《在逃人员登记信息表上》将其逃跑日期载明为2005年2月25日,作为其负案在逃日期。
2、逃跑3年多而且还在逃的林大吉,2008年7月30日突然又被决定执行拘留并送看守所羁押;而且就在同一天,他又被“追逃”了:其在逃信息被录入湖南省和公安部的在逃人员信息登记库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