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EDF0F5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3 #EAEAEF 默认  
阅读内容

长沙县:两节期间作风建设“周报告” 敲响廉洁自律警钟

[日期:2015-10-12] 来源:  作者: [字体: ]
“温馨提醒:请各单位如实填报《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周报告表》,县纪委将对填报情况进行抽查核实。”中秋、国庆前的每个周一,长沙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都在县纪检监察QQ群发送这样一条信息。据悉,为了做到早提醒、早警示,长沙县纪委针对重要时间节点“四风”问题多发易发的特点,实行作风建设周报告制度。

  根据报告制度的要求,全县各单位的党政班子成员和二级机构负责人每周要针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打牌赌博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填写相关表格报送至所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并由单位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送给县纪委。凡在中秋、国庆期间承诺“零违规”,又被县纪委发现违纪问题的,将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严肃追究单位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责任。

  “党员干部每填写一次周报告表,就像一声长鸣的警钟,都是对自己进行一次提醒和警示。由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在表上签字背书,则是在督促我们更好地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于党员干部作出的零违规承诺,我们必须认真核实。”长沙县一名镇纪委书记表示。

  周报告制度实行以来,全县各单位均能按时上报相关情况,没有出现故意不报或拖延缓报的情况。针对周报告制度中“零问题”的县水务局等单位,县纪委进行了重点督查,暂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

阅读:
录入:admin

推荐 】 【 打印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点评: 字数
姓名:
内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