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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涉“殴打强奸女*”警察已停职接受调查

[日期:2015-10-13] 来源:  作者: [字体: ]

(赵鑫淼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赵鑫淼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举报帖中,赵鑫淼母亲所写的控诉。)
(举报帖中,赵鑫淼母亲所写的控诉。)

新湖南10月12日讯 今日,新湖南记者从岳阳市公安局获悉,岳阳警方正在依法查处涉嫌“殴打强奸女*”涉警案。

近日,岳阳市岳阳楼区的24岁女孩赵某淼和家人,向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发帖举报称岳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顾文,涉嫌“殴打强奸女*”。

举报贴称,顾文系赵某淼的追求者,在赵明确拒绝与顾文的追求后。顾文于9月26日,非法动用技侦手段对赵某淼进行定位。并在岳阳市巴陵壹号汽配城门口,对刚从武汉出差回岳阳的赵鑫淼进行殴打。

随后,顾文又挟持赵某淼逃离殴打现场,继续殴打并拘禁赵长达6个多小时。期间顾文企图强将赵某淼,未遂。

当晚8时许,赵某淼趁机逃脱,并报警。

据举报贴,赵某淼逃的报案,由岳阳楼区公安分局洛王派出所出警。但在28日赵家人却被派出所告知“(顾文是)公职人员有编制有*,不能随便处理,必须先弄清楚才能立案”。

岳阳市公安局已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行风监督员参与监督,确保案件查处公正透明。

现初步查明,顾文与赵某淼于2015年3月通过婚恋网站相识,后确定恋爱关系并同居生活。

9月24日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按程序受理并开展调查,相关案情正在进一步查证之中。

事发后,顾文已被执行禁闭,目前已停止执行职务,接受调查。

调查处理结果将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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