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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匪持***抢劫 长沙警方7小时破案

[日期:2015-10-28] 来源:  作者: [字体: ]
10月24日,长沙市长沙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与新安派出所通力协作,连续奋战,仅用7个小时速破持*抢劫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追回被抢电脑1台,收缴改装*、仿真*各1把。

  10月23日19时许,长沙县公安局接群众“陈某某”报警称,在长沙县泉塘街道阳高社区昌和商业购物中心负一楼地下车库内其被一戴帽子和口罩的青年男子持疑似*状物抢走一台笔记本电脑。接警后,长沙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刑侦大队联合新安派出所迅速成立专案组,对案件连夜攻坚。专案民警通过视频侦查、走访摸排、分析研判等大量工作后,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随后,专案民警循迹进行追踪缉捕,通过近7个小时的连续奋战,于次日凌晨2时许,在长沙市芙蓉区某小区露天停车场将藏匿于车上的犯罪嫌疑人屈某亮抓获归案。

  经审讯查明,2015年10月初,犯罪嫌疑人屈某亮网络赌博输钱后,因经济拮据,萌生抢劫念头。2015年10月23日16时许,屈某亮以图财为目的,携带两把改装仿真*以及绳子等作案工具,窜至事先已踩过点的长沙县泉塘街道阳高社区昌和购物中心负一楼地下车库内,用事先准备的口罩、手套和鸭舌帽等进行伪装后在一辆黑色奔驰350轿车旁蹲守伺机实施抢劫,至19时20分屈某亮对前来开车的受害人“陈某某”采用持*言语威胁和开*击碎车窗玻璃的方式,抢走“陈某某”放在车内的一台黑色联想牌笔记本电脑,得手后屈某亮迅速逃离现场。

  24日凌晨3时左右,屈某亮被民警抓获归案。同时查明,屈某亮于2015年10月12日在长沙县星沙街道楚天家园小区地下车库采取同样作案手段对受害人“吴某某”实施抢劫未遂。

  目前,犯罪嫌疑人屈某亮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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