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统计显示,2015年12月,我省14个市州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51.6%~86.7%,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67.7%。与11月相比,14个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下降逾3成,主要污染物浓度均出现不同程度上升,其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分别上升64.7%和73.6%;与2014年12月相比,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常德和张家界6个环保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下降了9.5%。
2015年全年,全省14个市州所在地城市超标天数比例为22.1%,以轻度污染为主,无严重污染天气。与2014年相比,6个环保重点城市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上升8.1%,主要污染物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的年均浓度,分别下降了26.7%、9.1%、17.6%和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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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质量指数,简称AQI。AQI为0-50,空气质量为优;AQI为51-100,空气质量为良;AQI为101-150,为轻度污染;AQI为151-200,为中度污染;AQI为201-300,为重度污染;AQI大于300,为严重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