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全县各单位广泛开展《条例》宣传、学志用志、学鉴用鉴活动。“地方志作为‘官书’,享有地方百科全书的美誉,是各级政府掌握情况、科学决策的重要参考资料。”据县史志档案局负责人介绍,为深入贯彻《条例》,坚持依法修志,打造文化强县,将以编撰《长沙县通史》、编纂《长沙县年鉴(2008~2011)》为重点,为广大建档家庭免费发放《条例》宣传册和县志、年鉴书籍,将县志等书籍内容、图片上传,开辟网上展厅,方便读者查阅,让地方志知识走进千家万户。
记者获悉,该局将在收集和挖掘方志、县情资料的基础上,与县教育局合作,编辑出版乡土教材,走进中小学课堂,以挖掘、整理、培养、传播乡土文化瑰宝,抢救和保护民间文化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