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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冲刺全省首个“国家生态县”

[日期:2012-06-04] 来源:  作者: [字体: ]
近日,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调研长沙县“国家生态县”创建工作。2011年长沙县将“国家生态县”创建指标分解到科局、乡镇和县政府分管领导。为了创造更加优美的生态宜居环境,长沙县因地制宜增加了18项考核指标,到目前为止大多数达标或超标,力争今年成为全省首个“国家生态县”。副县长王国良陪同。

  自2010年以来,长沙县用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上的投入达4.5亿元,实施了25个环保项目。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立“户有垃圾桶、组有收集池、村有回收点、镇有中转站”的基础设施网络,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全覆盖。平稳拆除禁养区、限养区近万户养殖设施99.7万平方米,发放养殖转产扶助资金7500万元,减少存栏120万头,实现畜禽养殖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为进一步提升生态水准,长沙县计划在2012-2014三年内采用模块化人工湿地处置农村散居户生活污水,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体系。

  潘碧灵对长沙县近年来在生态环境治理中所取得的成效表示充分肯定。他希望,长沙县要以本次创建“国家生态县”为抓手,全方位、多角度、高标准地搞好农村环境治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成为全国环境治理的重点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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