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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常年蔬菜基地达9.5万亩

[日期:2012-06-20] 来源:  作者: [字体: ]
长沙县以《长沙市蔬菜基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全县蔬菜基地管理水平逐步提升。6月18日,长沙市人大党组成员、顾问彭可平率队来到长沙县,就蔬菜基地建设和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检查。长沙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政文、副县长王国良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首先来到路口镇龙华山蔬菜基地进行视察。近年来,长沙县大力扶持蔬菜产业发展,按照“南工北农”的产业整体布局要求,明确了从2011年起3年内新增标准化蔬菜基地2万亩的目标,突出加强黄兴、跳马、榔梨等老蔬菜基地建设,重点在北部的13个乡镇建设生产设备设施基本配套的高标准蔬菜基地,并出台了连续三年每年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蔬菜产业扶持的政策。目前,长沙县现有常年蔬菜基地9.5万亩,全县77个蔬菜产品获得“三品”认证,“回龙湖”和“宇田”蔬菜、“致远”食用菌等品牌均已获有机食品认证。

  彭可平对长沙县贯彻《条例》的情况给予充分肯定,他希望能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健全蔬菜基地抵御风险机制,保证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引导,强化经营者管理水平和技术支持,为全市建设标准化专业蔬菜基地做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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