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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600危房户年底入住新房 一户最高补助4万元

[日期:2012-08-17] 来源:  作者: [字体: ]
记者昨从长沙县民政局获悉,今年长沙县将新建农村困难户住房和重建因灾全倒户住房600户,其中一般援建户400户,重点援建户200户。改建工程已于近日启动,争取12月底前竣工入住。
  
  补助标准:重点援建户每户补助4万元
  
  长沙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农村危房改建按照“农户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贴,社会各界参与”的原则,一般援建户由镇街组织,在村(社区)指导、监督下,由住户自主实施。重点援建户在政府重点补助后,由县、镇街指导,村(社区)具体组织实施。房屋建成后,产权归户主所有。长沙县农村危房改建援建政府补助标准为:一般援建户每户补助2万元,重点援建户每户补助4万元。援建对象中的残疾人家庭,由市、县残联各另行补贴1000元。
  
  对于农村危房改建工程建设涉及的行政事业*收费一律免收。
  
  建筑标准:每户不低于50平方米
  
  据了解,一人或两人户,每户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3人户每户建筑面积不低于70平方米,4人及以上户不低于100平方米,但最多不得超过180平方米。新建和改建的房屋的主体结构为砖混结构,包括完成地面硬化、平整、防滑,顶部及墙面粉饰,正面外墙贴瓷砖等。同时,房屋将会配套建有独立的厨房、卫生间、独立的进出道路、菜地,能满足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他还表示,房屋改建完成后,外墙上还将设置“保障*安居工程”标识。
  
  申请程序:一般援建户由本人向所在村提出申请
  
  农村危房改建资助对象为农村低保户、特困户、残疾人家庭中的危房户,以及因灾倒房户。一般援建户由本人向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并填报《长沙县农村危房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申报表》。重点援建对象由村(社区)提出申请名单。
  
  村(社区)组织村民代表召开民主评议会,对申报人进行评议。申报对象经超过50%的参评人员同意且公示期无异议的,上报镇街初审。镇街初审后报长沙县农村危房改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核实通过上报市农村危房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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