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网长沙县站2月28日讯(分站记者 江蓝)2011年3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施行。两年以来,长沙县强化水土保持行政审批,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加强水土保持法规宣传。水土保持工作强力推进。
2011年长沙县出台县委、县政府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务改革发展、率先实现水务现代化的意见》,其中明确将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建设作为建设重点,强调把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纳入国土前置审批事项。
2012年,长沙县以创建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为契机,在水土保持行政审批、监督检查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方面不断深化,全年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75件,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达97%,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达228万元。据长沙县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费用将依法全部用于全县水土流失治理和水土保持监测。
据悉,长沙县土地总面积1997平方公里,其中,水土流失总面积291.29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14.6%。
2004年以来,长沙县不断探索水土流失治理措施,分别启动了金井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西山小流域治理和红旗小流域治理等项目。2012年,长沙县争取了中央投资和省、市、县各级配套资金共2000多万元,实施开慧河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高山项目。
长沙县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作为全县首个以村为单位实施的生态小流域治理项目,该项目以开慧河小流域为单元,将小流域划分为生态修复区、生态治理区和生态保护区,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布设防治措施。如,在生态修复区实施山林封禁;在生态治理区内水土流失较严重的地方实施水土保持工程,治理茶园面积约7.8万平方米,恢复开挖裸露边坡面积2244平方米;在生态保护区内实施主河道整治2.1公里,新建蓄水闸、河道生态湿地,整治支沟9.325公里等。
据介绍,今年项目完工后,将明显改善治理区域的居住环境,最大程度减小生态干扰,彰显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此 外,长沙县还大力加强水土保持法规宣传。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月”、“节水宣传月”等一系列覆盖全县的专题宣传活动,将水法律法规知识手册送入基层百姓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