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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森林公安今年破获9起森林火灾案件

[日期:2014-03-11] 来源:  作者: [字体: ]
新年买新车,本应该是一件喜上加喜的事儿,然而家住长沙县春华镇九木村峡口组的村民王某却因此“乐极生悲”。今年春节前夕,王某为庆祝儿子买了一辆新车,在自家门前燃放烟花,没想到火星落到旁边的山林中,引发山火。

  由于天气干燥,火势迅速蔓延,众人从中午忙到当日下午5时才把火完全扑灭。这样的“庆贺”方式不仅使102亩林木尽数烧毁,王某本人也在次日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暖冬遇上干旱少雨天气,1月份以来全县相继发生多起森林火灾案件,为此县森林公安局开展了侦破森林火灾案件专项行动。昨日,记者从县林业局了解到,截至目前各类森林火灾案件共立案11起,其中侦破刑事案件8起,查处行政案件1 起,刑事拘留7人,逮捕3人,行政拘留1人。

  春节期间,不少市民回老家上坟祭祖,由于山中枯枝落叶及茅草数量多,往往一不小心就酿成大祸。大年初一下午,北山镇明月村伴山岭组发生山火,火势迅猛,直到次日晚上6时山火才被完全扑灭,过火面积达1006亩。据调查,山火源于当地村民吴某、彭某母子等人上坟时烧香烛钱不慎,引燃周围丛生的茅草造成。次日吴某被刑事拘留,彭某因为身患疾病被取保候审,原本上坟想请祖宗保佑全家平安,结果却将自己送进了高墙之内。

  据悉,今年以来立案的11起森林火灾案件中,8起都是由于上坟烧纸、燃放鞭炮引起的。清明将至,县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为了避免烧纸钱等传统祭祀方式引起火灾,可选择其他方式进行文明祭祀,树立祭扫新风尚,用环保、健康的祭扫方式来寄托对逝者的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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