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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一公司涉嫌非法雇佣童工被调查

[日期:2014-07-07] 来源:  作者: [字体: ]
在我国,使用童工被称为“碰不得的‘高压线’”,但总有一些心存侥幸的人,为营私利偏要挑战法律权威。近日,长沙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长沙衣帘窗帘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雇佣童工,希望相关部门尽快予以处理。

  接到举报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社会事务行政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随即赶往位于湘绣城附近的长沙衣帘窗帘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证,确有3名15岁的女孩在此工作,执法人员当即对该公司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并责令其立即清退3名女孩,将她们送回各自居住地,交给法定监护人。

   3名女孩均是15岁的留守儿童

  

  记者随执法人员赶往现场时,3名女孩已不知去向,长沙衣帘窗帘有限公司负责人徐某称,已将其送返居住地。

  “她们不是我雇来的员工,三个都是我老家的熟人,是经过她们家人同意才带过来的。”徐某说道。当执法人员要求其提供3名女孩的相关身份证明等职员信息时,徐某面色紧张,声称她们并非正式员工,没有进行职员信息登记。最终,在执法人员的劝导下,徐某心知已无法隐瞒,便松了口,同意提供3名女孩的具体信息。

  在工作人员的电脑上,记者看到了这3名来自江西乐平市的女孩的真实信息,她们均于1999年出生,已入职两个多月。本应是在学校读书的她们,却在这个拥挤、杂乱的窗帘公司工作,且公司未提供任何保险,也未发放工资。

  在调查中,徐某称,3名女孩均是留守儿童,父母常年外出打工,家中只有年迈的老人,见她们不愿读书,他便出于“好心”带她们来工作。

  雇佣童工属实将予以行政处罚

  

  “雇佣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触犯了‘高压线’,经进一步核实之后,我们会依法对长沙衣帘窗帘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该公司除涉嫌雇佣童工外,还常有超时加班现象,劳动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改正超时加班的违法行为。对此,徐某表示将加强自身法律认知,依法办事,进一步修正公司加班条例。

  随后,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公司下发了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同时责令徐某将3名女孩送回其居住地,且承担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还须取得监护人签收字条和村委章印证明。另外,徐某应尽快与其父母取得联系,商谈赔偿金额。

  相关负责人还表示,若该公司未按询问通知书接受调查询问,他们会将根据《劳动保障监管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若查证该公司雇佣童工为实,将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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