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限度采取委托下放形式放权
邓林提问特邀市直委员、长沙市编委办副主任向伟:
区划微调后,能否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将原属县里可以审批的职能和项目交给区里审批,而不是上收到市职能部门呢?
(提问理由:为了规范政府权力,长沙市已经向社会公布《长沙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长沙市行政审批项目流程清单》,承诺“清单之外无权力”。目前,长沙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率达58.2%,部门行政职权精简率高达61.7%。)
回答
向伟回答:
长沙县的两街一镇(暮云、南托街道,跳马镇)调整划入天心区和雨花区是城市发展的需要,是推进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
按照简政放权,激活基层发展活力和方便人民群众办事的要求,能够直接下放区级政府的权限直接下放;凡是法律规定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审批的事项,能够采取委托下放形式下放的,最大限度地委托下放;凡是区级政府没有相应部门承担下放事项的,市级部门按照支持和服务基层政府的要求,全程做好市级审批管理服务工作。市级政府部门要按照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建设法治、责任、廉洁、服务型政府。
继续提问
向伟请了一位城管部门的委员或者代表来回答这个问题:
小摊小贩的餐饮卫生问题怎么解决?怎么管理?
(提问理由:民以食为天,每天每个人都要和餐饮行业打交道,食品卫生安全是一个大事,怎么规范化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