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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乡镇道路改造后越来越顺畅,也越来越漂亮,为了更好地引导和督促驾驶员安全行车,长沙县已新增15处交通信号灯、20套高清摄像头、6组电子警察,春节前已全部投入使用。

[日期:2015-02-20] 来源:  作者: [字体: ]
    春节即至,商家纷纷推出“预付卡”优惠。预付卡就是在买卡时,一次充值固定的金额即可获得优惠。抱着优惠、低价的心理,很多市民经不住诱惑购买了大量预付卡。

市民肖先生1月初在星沙某商场购买了20张价值500元的预付卡。但近日去置办新衣等时,发现卡无法使用。他找到商家询问,商家称服务人员应告知过肖先生,预付卡只能在正月初一以后使用,年前无法进行消费。

由于选购物品都是自己和妻子喜欢的,肖先生只得花现金买下。事后,肖先生怎么想都记不起服务员说过“年后使用”的话,而且卡上的注意事项内也没注明使用时间。

次日,肖先生将此事投诉至长沙县消费者委员会,消委调查发现,销售方没以书面形式或卡上备注方式通知消费者卡的使用时间,有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嫌疑。经调解,该商场另外补偿一张预付卡。

消委提醒市民,对一些金额大、时效长的预付卡,要定期核对消费记录和金额,以防卡内余额“不明”缺失。另外,办卡时勿忘索要发票、保留相关协议,以备发生消费纠纷时投诉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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