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白沙镇双冲村乐和互助会“常回'家'看看”活动在木鱼神组乐和大院热闹举行。资料图片
红网长沙县站3月17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李文婧)近年来,长沙县积极探索推进新型村级治理模式,以成立村民议事会制度为突破口,实施“乐和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乡村渐渐形成“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村民自治良*互动”新格局。
村民议事手握决定权
“这是一条主公路,一定要考虑交通分流。”……你一句,我一句,讨论热烈,气氛和谐。这是出现在去年8月金井镇惠农村金惠路道路改造议事会上的情景,议事会成员正在商议,讨论村级公路白改黑时可能遇到问题的对策。
2013年5月,长沙县委、县政府做出加强村级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全县24个镇(街)中选择30个村(社区)先行试点,开始推行村民议事会制度。村民议事会是村级自治事务的常设议事决策机构,综合素质高、表达能力强、思维能力强的有为青年与有威信的五老人员成为了议事会成员。
“村民议事会成为村民自治的一种重要形式。”金井镇惠农村支部书记陈金禄说,“议事会成员有意见表达权,是支村两委的智囊团,也是监督员。”取得成效后,去年7月,长沙县决定在全县村(社区)全面推行村民议事会制度,落实新型村级治理运行模式。
“三事分流”找回互帮互助的感觉
除了村民议事会制度,2013年3月,长沙县还在全县实施乡村建设综合试验,开展“乐和乡村”建设试点,建立了“一站两会”,推行“三事分流”。去年5月,长沙县又确定20个村(社区)为第二批“乐和乡村”示范点。
“这事不用村支两委出面,让我们自己来解决。”遇到村民邻里矛盾,开慧镇葛家山村荷家组乐和互助会会长黄胜利总是主动这样说。黄胜利与乐和代表发动村民建了4口山塘,修了2.2公里道路,并说服村民为公共建设让路。
不仅如此,“乐和乡村”建设项目还通过建好“乐和大院”给村民提供公共活动空间,启动“乐和学院”来复苏乡村文化传承,培育“乐和人家(庭院)”、培养“乐和三杰”来打造学习型乡村。在组级公共事务方面也形成了“乐和乡约”,同时还建立了组级的“互助会基金”。
截至去年12月,长沙县25个试点村(社区)发动成立村民互助会119个,发展乐和代表823名,召开乐和代表会、乐和联席会1000余次,组织开展乐和宣讲会、传统国学讲座、文艺晚会等活动200场。各互助会组织村民开展修生态路、山塘沟渠等义务投工投劳9014个工时,筹集公共资金36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