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这一报道,建行湖南省分行公关部回应称,吴某某的公司系建行重点支持成长起来的家族企业,吴某某多次举报建行工作人员违规造成其公司巨大损失。2011年10月,吴某某举报其财务总监陈某某等高管涉嫌职务侵占、受贿等犯罪,公安机关对建行相关的往来账目、业务凭证进行了查封、调阅和取证。陈某某最终被判刑,但法院审理查明其受贿行为与建行及员工没有任何关联,建行没有员工与其存在不正当经济往来,建行也没有员工因为受贿、挪用、侵占吴某某及其公司款项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移送起诉。
建行湖南省分行方面说,2013年9月11日,吴某某以旗下湖南金房大地装饰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作为原告,以建行对其公司存款进行“没收、上缴”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因为事实不成立,原告主动撤诉。
建行湖南省分行表示,吴某某反复投诉、举报、诬陷建行和建行工作人员挪用、侵吞其本人和关联公司存款,如今法院已作出公正判决。此事的根本原因在于“其家族企业管理混乱、内盗所致,与我行无关”。吴某某的行为严重干扰了正常金融秩序,损害了建行声誉,建行将通过法律渠道维护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