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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督查 确保群众“舌尖安全”

[日期:2015-12-19] 来源:  作者: [字体: ]
 原标题:长沙县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督查 确保群众“舌尖安全”

  昨日,督查人员在龙喜路哈卤餐饮店检查发现,该店8瓶调料包装上无任何标签,店方称原材料由总部统一配送,下次将按要求补齐。 盛磊 摄

  红网长沙县站12月17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盛磊 通讯员 梁萍)年底将至,又逢双节来临,同事、朋友、亲戚之间少不了“搓一顿”,然而,在外就餐,如何挑选既卫生又放心的餐馆,让不少人很纠结。本周,长沙县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督查组组织五个小组对星沙、湘龙、泉塘、长龙街道辖区内的餐饮店进行督查。

  长沙师范学院和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现共有2万余学子,巨大的消费需求吸引了不少经营户入驻临近校园的龙喜路、望仙路、特立路,各色食品满足了学子们的不同胃口。

  12月16日,县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督查组来到龙喜路,对沿街餐饮店进行了检查。在位于金海岸学生公寓C栋104号的饭速度自助餐厅,督查人员首先查看了店内的就餐环境、操作间卫生情况,该店于今年9月1日开业,才经营2个多月,证照齐全,店内卫生条件较好,有消*设施,但无消*记录,未建立进货台账,进货票据由店主保管,现场未能出示,从业人员健康证还在办理中,无库房,原材料摆放在操作间角落里,冷柜内生熟食品有分开盖膜贮存。督查人员现场对店内人员进行指导,告知其新开餐馆必须尽快按照新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规范管理,限期整改好,复查时还未到位将依法处罚。

  随后,督查人员在位于龙喜路的哈卤餐饮店检查发现,该店证照齐全,6名从业人员均有健康证,但贮存在冷藏柜内的8瓶调料包装上无任何食品标签,店内一工作人员称,该店为自营连锁,原材料均由总部统一配送,8瓶调料为辣椒油和卤水汁,并现场出示了进货票据。督查人员表示,散装食品必须要按要求标明名称、生产厂址和生产日期,店员应及时将督查情况反馈至总部,下次送货时务必补齐标签,如复查时仍未整改将视为三无食品处置。

  县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督查组相关负责人介绍,从此次督查情况看,大中型餐饮店经营时间长,人员稳定,管理较规范,但中小型餐饮店因更替频繁,存在管理与经营脱节的情况。对于新开餐饮店,将加强指导,普及新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引导经营者规范管理,而对于出现无证经营或销售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一律从重处罚。

  此外,为确保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督查组还将分片督查大中型酒店、农家乐和景区周边食品安全。同时,为适应新食品安全法对于职能部门在监管和执法上的新要求,将组织各镇街食安部门开展培训,加强对新法规定的48种主要违法行为处罚依据的熟悉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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