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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小贩车流中卖槟榔 跟交警打“游击战”

[日期:2015-12-19] 来源:  作者: [字体: ]

  原标题:长沙县:小贩车流中卖槟榔 跟交警打“游击战”

  在汽配城路上,一些人穿梭在等红灯的车流中兜卖槟榔。曾诗怡 摄

  红网长沙县站12月17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熊文 实习生 龙琼)近日,星沙时报报道了一《马路中间卖槟榔,要钱不要命了?》的消息,星沙汽配城附近的马路上,三五成群的小贩兜售卖槟榔。长沙县交警大队投入警力整顿后,情况稍有缓解。然后近两日又有市民反映:他们怎么又出来卖槟榔了?前日、昨日,记者在星沙街头调查发现,不仅是卖槟榔,马路上还存在多种不文明现象。

   槟榔小贩卷土重来,十来人穿梭路中央

  

  前日上午9时30分许,记者在星沙汽配城附近的汽配城路与锦绣路相交的路口调查时,只看到路中间指挥交通的交警,未见往日成群卖槟榔的场景,随即走访了附近几个路口都没有看到。“前几天还在这里卖槟榔,只要交警一出现,就都不出来了。”环卫工人李大姐介绍。原来,槟榔小贩跟交警打起了“游击战”,交警一出现,他们就收工,有的就直接换个地方继续兜售槟榔。

  前日下午1时许,记者来到漓湘路与时中路交会的路口时,只见10来个槟榔小贩肩背背包、身挎挎包、手持槟榔,穿梭在车流中吆喝。在中南汽车世界,槟榔小贩更是猖狂,他们大摇大摆地游走在路中间,上至四五十岁的大叔,下至十多岁的少年,丝毫不惧怕过往的车辆。

  “我连续两天下午开车来上班时,开元路与锦绣路交会处看见有大妈在卖槟榔,据我观察,两天不是同一个人。”公司在星沙大道的张女士向记者反映。她的同事寻女士下午上班经过特立西路时,也经常看到:有背着孩子敲车窗的妇女,有三三两两卖槟榔的,有往汽车挡风玻璃插卡片的。昨日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该路时,未遇上背小孩乞讨的女*,附近一家银行的保安告诉记者,几日前曾看到过一次,流动*很大。

  “赶都赶不走,还不是因为卖槟榔利润高,想赚轻松钱。”的哥余师傅介绍,一包槟榔卖10块钱,利润高达50%以上,这些槟榔小贩就是看好了卖槟榔干活轻松、利润高、来钱快。

  车贩占道举牌“收车”,路中间讨价还价

  

  “卖车吗?高价回收二手车。”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中南汽车世界,发现在其主要马路上“埋伏”着一帮“收车大军”。在道路沿途两侧,每隔十几米就有一个或者几个人站在那里,手举收车、办证、过户、年检的牌子,不停向过往车辆招手。只要有车减速,马上就有车贩冲上前趴着车窗询问是否卖车。

  记者上前询问道,其中一人告诉记者自己姓朱,每天都会站在中南汽车世界展厅前的十字路口招揽生意,他说几年下来自己早已成了一个专家,既收车又卖车。据他所说,这里还有一部分人只是替二手车商提供信息,“做\'黄牛\'没什么钱,把顾客带给商贩,做成一单也就两三百块。”

  为了抢生意,车贩们都是想方设法引人注目。便道大部分被车贩停放的汽车占据,车顶上、车窗前、车侧面都摆着收车的广告牌,不少车贩直接在慢车道聊天、交易,甚至还有人直接在马路中讨价还价做交易。

  “车贩子都不讲理的,就在马路上招揽生意,开车根本走不通。”家住汽配城附近的张先生对车贩子很是不满,他说这样的情况存在多年了,既影响市容又存在一定危险。

  法律没有明确处罚措施交警执法遇尴尬

  

  “由于在执法上无据可依,我们只能对他们进行驱赶、劝说,所以,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来治理这类不文明的现象。”县交警大队副队长熊炬这样向记者说起执法背后的尴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熊炬介绍,这些小商贩、发卡片、抱孩子乞讨的行为已属于妨碍交通的行为,但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是,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处罚措施,加之违规行为相对轻微,所以民警大多以驱赶、教育为主,严重的进行警告,而此类措施也仅对20%—30%左右的人有效。

  熊炬还表示,目前县交警大队已经加大了警力在主要路口巡逻,并通过视频巡逻,发现情况及时调度警务民警对其进行驱赶,“主要也是把他们带回岗亭,进行劝导、教育,情节严重的,进行警告,并要求他们写保证书。”交警提醒,如果市民遇到这些不文明情况,可及时向附近巡逻民警或岗亭民警举报,民警将立即出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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