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EDF0F5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3 #EAEAEF 默认  
阅读内容

湖南长沙警方拘留两名网上“杀人信息”造谣者

[日期:2010-12-04] 来源:  作者: [字体: ]
  新华网长沙12月2日电(记者  苏晓洲)忽而在网上“预言”有杀手将在某日再度杀人,忽而言之凿凿宣称警匪***战后“杀人狂”落网,这些“*光剑影”的网络信息近来把很多长沙人闹得惴惴不安。长沙市公安局2日宣布,警方已从源头查获捏造“杀人信息”的一男一女,对他们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近一年多来,长沙市南郊公园、芙蓉南路和东二环附近先后发生了***击杀人案,犯罪分子杀人后均逃之夭夭。对此,长沙社会各界议论纷纷。

    11月25日前后,互联网上一些长沙本地论坛、QQ群中出现了题为“南郊公园杀人犯28号会出来杀人”的帖文。该帖文称“南郊公园杀人犯向公安局挑战,28号会出来杀人……我们银行从今天开始已经有3个便衣了。”还“提醒”市民28号不要随便出门,也不要去银行。帖文以疯狂速度传播,一些长沙市民为之胆寒。11月29日16时许,网上又开始传播声称来源于“湖南省公安厅和长沙市公安局”的消息:在长沙制造***击案的犯罪嫌疑人落网,被捕前曾与警方发生激烈***战,还称一民警在***战中牺牲。

    对这些“*光剑影”的网络消息,长沙警方澄清指均属捏造。据警方通报,经调查,“预言”杀手再度杀人的为一名证券公司员工袁某(女,22岁);而宣称警匪***战后“杀人狂”落网的人,则是某彩色印刷公司员工刘某某(男,23岁)。面对警方讯问,袁某称消息源于“公交车上听说”,刘某某则明确承认消息为自己亲手炮制。袁、刘二人传播消息都通过各自熟悉的QQ群,继而被其他QQ群、论坛、网站以讹传讹,最终引发社会震动。对袁、刘二人,长沙警方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

阅读:
录入:admin

推荐 】 【 打印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点评: 字数
姓名:
内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