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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探路社会管理法治化

[日期:2011-07-17] 来源:  作者: [字体: ]

本报讯(记者 李广军 颜开云)昨日,第三届“法治政府·南岳论坛”在长沙开幕,本届论坛由湖南省政府、中国行为法学会、中南大学主办,长沙市政府承办,主题为“行政规制与社会管理法治化”。全国政协原副主席、北京大学教授罗豪才出席开幕式并讲话,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刘家琛,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省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陈润儿、谢勇、刘力伟、龚建明、康为民、黄伯云、袁建尧,市领导张剑飞、谢建辉、张湘涛、程水泉等出席开幕式。

罗豪才说,近几年来,湖南省经济建设走上了“快车道”,社会管理法治建设也“跑得很快”。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湖南制定了《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最近又在制定《法治湖南建设实施纲要》,这些文件规章系统*、针对*、现实*很强,重点突出。他表示,在本届论坛上征求意见的《长沙市社会管理法治化实施纲要》制定得很好,对于实现长沙市法治化管理,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纲要》充分体现了“心忧天下、敢为人先”的长沙精神。根据《纲要》,长沙将全力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建设,争取用三年左右时间初步建立切合长沙实际的社会管理法治体系,形成机构健全、体系完整、责任明确、权责统一、资源和任务相匹配、共建共享的新型社会管理体系。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陈润儿致欢迎辞。他表示,无论是从长沙未来发展的总体谋划,还是从创新社会管理的现实需要,都要求我们必须始终坚持法治导向,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加快法治长沙建设。长沙将坚持以科学立法为前提,不断健全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有利于民生民利民权的法制体系,推动立法工作更加主动地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管理、服务民生福祉。长沙将坚持以自觉守法为基础,更加注重培育城市法治精神,更加注重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更加注重浓厚法治文化氛围,在全市上下形成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分析问题、自觉通过法治渠道反映问题、主动采取法治办法解决问题的良好社会风尚。长沙将坚持以严格执法为关键,牢固树立“一心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推动公共权力在法制范围内有序运行、矛盾纠纷在法律框架中有序解决、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长沙将坚持以公正司法为保障,严格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力,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得到充分保护,使社会公平正义得到充分体现。

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剑飞主持开幕式。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谢建辉就《长沙市社会管理法治化实施纲要》作了起草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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