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长沙县国税局坚持以案头审核资料为主、延伸企业核实为辅的原则,采取内部与外部、职能科室与基层分局、案头核查与延伸企业、随机抽样与重点监察相结合的方法,重点抓住四个环节,开展纳税评估执法监察工作。
一是抓纳税评估程序。重点监察简易评估程序适用范围是否准确。
二是抓纳税评估处理。重点监察纳税评估工作中评估分析、约谈说明、实地核查、评估处理、评估复核等环节的处理是否规范、是否符合执法的要求。
三是抓纳税评估资料。重点监察纳税评估资料是否完整、准确、规范。
四是抓纳税评估服务。重点监察在纳税评估工作中是否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和规范执法。
据了解,目前,长沙县国税局已对4户企业的纳税评估进行了执法监察,并及时将收集整理的意见和建议向评估单位做出了通报,并督促整改,执法中未发现一起不廉洁行为。(通讯员 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