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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楼市回暖迹象初现 2月份商品房销售1186套

[日期:2012-03-09] 来源:  作者: [字体: ]

房价逐渐平稳,进入一个较为理*的市场。姜国 摄

  红网长沙县站3月9日讯(分站记者 姜国)随着楼市价格的调整回归,2月份长沙县商品房成交总金额、成交量均环比增长30%以上,楼市回暖迹象初现。记者昨日从长沙县住房保障局获悉,今年2月,全县商品住房销售1186套,同比1月份889套增长了34%。销售金额5.48亿元,同比1月份4.01亿元增长了36.65%。但与去年2月份相比,无论在销售套数和销售金额上,均同比下降,调控力度之大,由此可见。

  “目前长沙县销售情况较好的楼盘,均价都在4500元左右,且以小户型为多。”业内人士刘勇表示,也有个别开发商资金链紧张,不惜以较大的折扣拉动销售。而星沙城东某楼盘开发商则表示,今年上半年的楼盘销售整体不景气,已准备推后新盘的开盘时间。无独有偶,购房者也“押宝”下半年。在星沙大道一楼盘看房的陈先生告诉记者,目前开盘的楼盘*价比还没有达到自己的理想购买水平,因此虽然已经准备购房,但仍然决定再等几个月。刘勇分析,供需双方都把预期放到了下半年,使得目前虽然价格同比下降了,但成交量仍未达到去年同期水平。

  目前这一阶段,市民购买商品房时,需注意些怎样的细节?县住房保障局房地产交易管理所罗顺给市民支招:一、签订合同前,认真研读合同条款,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明确的内容。建议购房者在签合同前,仔细研读,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明确的内容和有关权益,尤其要注意的是面积误差的约定。二、购房户在缴购房款时要查看资金入帐银行、帐号是否与预售证上所核定的一致,并一定将自己购房的首付款或者全款打到监管帐户。三、公积金贷款作为政策*贷款比商业贷款利率低,如果个人缴了公积金,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支付房款,请尽量使用,可以减少业主购房的支出。 四、确保所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为网签合同,交易信息录入网签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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