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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公布第3批恐怖活动人员名单及罪行(图)

[日期:2012-04-06]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公 告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的规定,现公布《第三批认定的恐怖活动人员名单》,并对其资金及其他资产予以冻结。

  特此公告。

                                                  公安部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第三批认定的恐怖活动人员名单

  目 录

  一、努尔麦麦提·麦麦提敏

  二、阿布都克尤木·库尔班

  三、帕如哈·吐尔逊

  四、吐送江·艾比布拉

  五、努尔麦麦提·热西提

  六、麦麦提依明·努尔麦麦提  

  一、努尔麦麦提·麦麦提敏

  努尔麦麦提·麦麦提敏(化名:阿不都许库尔、阿不都许库尔大毛拉、努尔买买提大毛拉、艾布萨米提),男,1965年7月19日出生,中国国籍,小学文化,身份证号:653222196507194052,系联合国认定的恐怖活动组织“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以下简称“东伊运”)的主要骨干。主要犯罪活动:

  1、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1994年,努尔麦麦提·麦麦提敏非法出境至南亚某国,接受暴力恐怖培训,学习使用各类武器和制造*装置。1997年,参与建立“东伊运”恐怖活动组织,系该组织首批成员。2009年以来,努尔麦麦提·麦麦提敏积极招募成员,筹集恐怖活动资金,发展恐怖活动组织。2011年8月下旬,努尔麦麦提·麦麦提敏以“东伊运”指挥官的身份在互联网上发表文字和视频声明。

  2、建立恐怖训练营地,培训恐怖活动人员。根据“东伊运”恐怖活动组织的安排,努尔麦麦提·麦麦提敏于1997年10月在南亚某国秘密建立了恐怖训练营地,并担任军事教官,对数十名恐怖活动人员进行了制作*物、使用*械等方面的训练。接受其培训的买买提明·买买提、艾买提·亚库甫等恐怖活动人员,后来陆续成为“东伊运”恐怖活动组织头目、军事指挥官或其他方面的骨干。

  3、煽动恐怖活动。自2009年以来,努尔麦麦提·麦麦提敏多次进行极端思想和暴力恐怖宣传。2011年8月,努尔麦麦提·麦麦提敏在互联网上发表声明,煽动中国境内极端分子和恐怖活动人员对中国政府进行恐怖活动,并扬言“东伊运”恐怖活动组织将在今后中国境内所有的恐怖活动中发挥领导作用。受其煽动,多名在中国境内的极端分子非法出境参加恐怖训练,部分无法出境的极端分子则在中国境内实施了暴力恐怖活动。

  4、招募恐怖活动人员。自2009年以来,努尔麦麦提·麦麦提敏积极发展“东伊运”恐怖活动组织的实力,发动该组织成员与中国境内亲属和关系人联系,教唆中国境内人员想方设法出境参加“东伊运”恐怖活动组织。为协助中国境内极端分子在境外各国中转,努尔麦麦提·麦麦提敏还派遣该组织多名骨干在东南亚、中亚、西亚等国建立接应站点,接应从中国非法出境的极端分子,并为其提供伪假证件,躲避各国执法部门的检查。

  5、组织、策划、实施恐怖活动。1999年底,努尔麦麦提·麦麦提敏因在南亚某国实施暴力恐怖活动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2006年,逃脱监管返回“东伊运”恐怖活动组织,继续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2007年,努尔麦麦提·麦麦提敏指派该组织成员买买提艾力·铁力瓦尔地潜入中国境内,纠集成立暴力恐怖团伙,筹集恐怖活动资金,购买制作*物的原料,从事制爆试爆活动。2011年7月底,买买提艾力·铁力瓦尔地暴力恐怖团伙在中国新疆喀什实施了一系列杀人、*、放火等恐怖活动,造成多名无辜群众和公安民警死伤。努尔麦麦提·麦麦提敏于2011年8月在互联网上发表声明,承认上述恐怖活动系“东伊运”恐怖活动组织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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