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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建筑优良率过半(图)

[日期:2012-04-28] 来源:  作者: [字体: ]

邓芷欣/图

  红网长沙县站4月28日讯(分站记者 周游)市民购买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最怕的就是投诉无门。市民陈先生在星沙某楼盘购买了一套房子之后,厨房和卫生间出现渗水,与开发商协商无果后,向长沙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了投诉。接到投诉后,该站工作人员当即与项目有关责任单位到现场进行核实,要求开发商立即整改。笔者从昨日召开的长沙县开发企业质量管理工作会议获悉,去年该站共处理建筑质量投诉45起,全部得到了有效解决,处理率达100%。

  卫生间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

  长沙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人介绍,市民的维权意识逐年提高,遭遇房屋质量问题时,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通过投诉来解决。在该站受理的案件中,因渗水等问题而引发的投诉占一半以上。按照《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置意见》中的规定,凡在保修期内、属于保修范围的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均属于投诉范围。

  其中,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工程采暖系统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保修期为2年;接受质量监督并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的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保温工程保修期为5年。

  匿名投诉等12类情况不予受理

  笔者了解到,具有如下情况之一的投诉将不予受理:投诉人未先行与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或施工单位联系并协商解决;超过保修规定期限和不属于保修范围;已进入司法诉讼程序;不具实名或匿名投诉;投诉人与所投诉房屋产权无权属关系且未受产权所有人委托;涉及经济、合同纠纷或提出退、换房要求;涉及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使用功能及由装饰装修不当引起;投诉受理机关已受理或正在办理;投诉机关已做出处理并出具书面答复意见;不属于工程质量监管范围的投诉;与工程质量无关的投诉;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

  “去年长沙县建筑优良率达54%,比前年有所增长。”该负责人表示,长沙县今年还出台了《住宅质量通病防治办法》,要求各住宅工程进行质量通病防治,以减少防治住宅工程质量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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