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已审批发证的民办教育机构258个,其中民办幼儿园200所,民办职高1所,民办中小学5所。2011年底,全县民办教育机构共有在职教职工3195人,民办教育已经成为长沙县教育事业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长沙县对违规办学行为进行了全面摸底,为全县258家民办教育机构建立了完整的分户档案,并利用假期对民办学校校长、教师等进行培训,确保了其稳定发展。
周志远指出,要加大扶持力度,落实好《民办教育促进法》,为民办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以开放的视野、发展的理念支持民办教育,把民办学校教师纳入全县教师统一招聘工作中来,在基本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相应支持。同时,选派优秀的公办学校教师进入民办学校工作,为民办教育提供更多发展机遇和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