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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长沙17名干部受到诫勉、免职处理

[日期:2013-03-20] 来源:  作者: [字体: ]
在一个岗位上三五年不动就抱怨组织对自己不重视,少数领导干部为政不廉,甚至腐化堕落、违法犯罪。在2012年长沙市绩效考核中,有17名这样的“庸官”、“贪官”受到了诫勉、免职等组织处理,其中6名已移送司法处理。

    15日,长沙市召开2012年度绩效考核通报大会,长沙市委副书记、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张迎龙表示,去年长沙市对96个市直部门和98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绩效考核,9个区县(市)分中心城区和县(市、区)进行了排名。其中,4个市直单位被评为三等班子,1人被评为三等(基本称职),6人被评为四等(不称职)。43人因绩效考核综合得分排名或民主测评得分靠后等原因被甄别考察,其中10人被诫勉谈话。

    2007年以来长沙市设立绩效考核办公室,将9个区县(市)、90多个市直党政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全部纳入考核范围,从工作目标、自身建设、公众评估三大板块进行考核,分类排出一二三等。

    长沙市近千名副处级以上在岗领导干部同样需要通过考核分出一二三四等,分别对应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作为考核的重要一项,公众对政府职能部门的办事作风满不满意很重要。张迎龙说,从区县社会公认评估结果来看,人民群众对区县依法办事和公正执法情况满意度相对靠后,平均分仅为67.78分,主要是因为居民群众和媒体记者对领导班子的民意调查满意度不高,其中办事效率、依法行政等意见相对集中。

    为了进一步提升政府的服务水平,今年长沙市将在绩效考核中提高民生指标分值权重,新增“菜篮子工程建设”等3项指标,对社会公众的评估在样本结构、问卷设置、组织实施等方面进行优化,在问卷设计上,导语将更加亲切,评估目的意义的表述更加清晰,意见建议栏更为具体,更有利于受访群众了解社会评估的宗旨,提高评估结果的客观真实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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