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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元旦湖南启用新版地税发票 欢迎消费者监督举报

[日期:2010-12-14] 来源:  作者: [字体: ]
 红网长沙12月14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戴丹)自2011年1月1日起,湖南省将统一使用简并后的新版地税发票。除了各地州市认为暂时确需保留的个别发票种类,并经省局批准之外,其余的各地旧版发票将全部统一停止使用。同期,将全面完成对停用旧版发票的缴销工作。
  
  记者13日还从长沙市地税局获悉,从明年元旦起,长沙市范围内(含四县市)所有旧版发票将全部停用,四大类新版发票全面启用。
  
  据介绍,新版普通发票分为统一机打发票、通用定额发票、统一手写发票和单位冠名发票四大类。统一机打发票包括:湖南省长沙市地方税务局通用税控发票、湖南省长沙市广告业税控发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湖南省长沙市出租车专用发票、湖南省长沙市医疗门诊发票等。
  
  统一手写发票共7种,包括:湖南省长沙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手写发票(千元版)、长沙市服务业手写发票(十万元版)、湖南省长沙市地方税务局预收款专用凭据、湖南省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往来结算统一凭据、长沙市物业管理专用发票、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其他收入发票、湖南省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发票换票证等。
  
  单位冠名发票包括:各类门票、公路汽车客运电脑发票、公路汽车客运定额发票以及其他单位冠名发票等。
  
  除了上述四类发票之外,其他原有的一些专业*票种,例如:服务娱乐、租赁、中介等行业的地税发票都将一律取消,以通用发票或其他相应发票取代。
  
  长沙市地税局征收管理处负责人提醒,“相关纳税人于本月31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旧版发票缴销和新版发票领购手续。申请印制单位冠名发票的纳税人,于今年12月20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新版发票印制行政许可审批手续。”
  
  地税部门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对继续使用旧版发票等违法行为积极举报,查实后将可对违法者最高处1万元的罚款,并对举报人依法给予奖励。
  
  举报电话:0731-84672222,地址:长沙市白沙路206号,长沙市地方税务局涉税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四县市的举报人也可直接向各县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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