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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获“幸福城市”终身荣誉 排行跃居全国第四

[日期:2010-12-24] 来源:  作者: [字体: ]
 本报12月23日讯(记者 陶小爱 通讯员 夏亮)今天,记者从长沙市新闻发布会获悉,长沙因连续3次荣膺“中国(大陆)最具幸福感城市”称号,而获终身荣誉。2010年中国(大陆)最具幸福感城市颁奖典礼将于12月26日在长沙举行。

  “2010中国(大陆)最具幸福感城市”推选活动日前结束,这是由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和中国市长协会《中国城市发展报告》工作委员会联合主办,按照国际公认的城市幸福指数评判标准,对中国内地城市进行评选。从2007年开始,该活动已连续成功举办三届,评选调查内容涉及城市的人情味、交通状况、医疗教育条件、治安状况、工作压力、收入状况、居住条件、自然环境等20多类指标,排名投票采取网络投票和手机短信投票方式,累计有数亿公众参与。

  长沙市自2008年和2009年分别以第10位、第7位跻身评选排行榜后,今年再度名列“中国(大陆)最具幸福感城市”榜单,跃居第4位,并获得今年特别设立的“民生满意奖”。根据评选规定,长沙成为连续3年获得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称号而将永久保留此荣誉的城市。“十一五”期间,长沙地区生产总值在全国省会城市排名由第12位攀升到第7位,4年中先后超过长春、哈尔滨、石家庄、郑州和济南5个城市;综合竞争力在省会城市中排名第6位,所辖4县(市)全部进入全国县域经济竞争力百强;城乡居民收入年增长在中部省会城市中排名第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长沙市文化产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与社会公共服务体系齐头并进,大大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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